close

  南都訊 記者梁艷燕 廣州中小學體育設施對外開放引起社會關註,昨日,廣州市教育局副局長吳強表示,爭取月內公佈符合開放條件的學校名單,最快在年底方可實施符合條件的學校全部對外開放。在風險防範方面,則對開放期間因場館設施和管理等原因引發的人身傷害事故,由保險公司賠償經濟損失。
  開放不等於散步者也可進入
  廣州目前有中小學校近1500所,根據2012年的統計,已有600多所學校實施了體育設施對外開放,吳強稱,近一兩年來,開放的學校數目有所縮減,根據新的標準,符合條件的學校有多少所仍在摸查中,具體開放的學校名單爭取在月內公佈。
  吳強表示,符合開放條件學校進行彙總後,將利用11月、12月兩個月時間指導學校如何開放,確定開放形式及範圍,“學校能開放一部分就開放一部分,能開放一項就開放一項。”
  對於中小學體育設施對外開放一事,市民方女士尤其興奮。因為她家就在一所小學旁邊,“我們住在老城區,附近的康體設施不足,如果可以利用學校每天開放的時間,帶著孫子到裡面散散步,避免了路邊汽車的揚塵,也沒有了噪音,多好!”
  對此,吳強表示,中小學校有其特點,首先要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,保障其教學任務的正常進行,其次才是開放體育設施。“開放不等於無條件打開校門任人進出,我們只是開放運動場館,是有一定的收費標準的,如果只是進來散散步,應該是不被允許的。”
  鼓勵市民投保意外傷害險
  鑒於過往開放學校體育設施引發爭議最多的是,如何保障校園安全,如何裁定發生意外時,市民與校方之間的責任等等。這次實施的校園體育設施開放明確了管理單位的主要職責,如配備兼職的工作人員,有條件的要配備專職工作人員;制定管理制度和服務規範,包括場館管理規定、管理單位和鍛煉者的權利與義務、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制度,明確開放內容、時間安排、進場人數、進場要求、收費標準、註意事項、安全管理等內容,並嚴格執行。同時,辦理公眾責任保險,鼓勵參加體育鍛煉活動的市民依法投保意外傷害保險。
  市教育局強調,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管理單位應制定安全預案;辦理公眾責任保險,鼓勵參加鍛煉的市民依法投保意外傷害保險;對於有風險性的體育活動,可採取與體育設施使用者簽訂協議等方式,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。對開放期間因場館設施和管理等原因引發的人身傷害事故,由保險公司賠償經濟損失。  (原標題:如果只是散步 禁止進入學校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rlcmrew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